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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推广服务交易纠纷处理规则
一、概述
1.1《直播推广服务交易纠纷处理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适用于通过直播平台推广服务将商品推广至快手渠道的商家 (以下简称“商家”)。
1.2 商家同意运营方或有赞代为处理在快手平台发生的交易纠纷,并承担相应的商家责任。
1.3运营方或有赞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商家发送纠纷处理相的提示或通知,构成争议处理依据及结论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交易
2.1商家所售商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且不得违反直播平台推广服务规则中关于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滥发信息、假冒材质成分等条款的相关规定。
2.2商家应当对其所售商品进行如实描述,即应当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页等页面进行展示。
2.3商家应当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其交付给消费者的商品在质保期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2.4商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及直播推广服务相关规则及系统设定的服务时效等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维修、换货、退货”等售后服务。
2.5若商品适用国家有关“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有关规定,商家应积极处理消费者的退货申请并提供相应服务。
2.6商家应积极配合运营方或有赞响应并处理消费者的纠纷问题,如未及时有效处理纠纷,运营方或有赞将依据本规则介入处理,并执行相应的判责。
三、举证责任
3.1快手客服介入纠纷处理后,在纠纷处理过程中,运营方或有赞有权依据快手规则要求商家配合提供证据证明。
3.2运营方或有赞作为代为商家处理纠纷的一方,仅对商家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商家应自行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不能相应的后果。
四、纠纷处理
4.1商家需在运营方或有赞通知时间内,配合提交对应的举证资料或配合处理相关纠纷事宜。
4.2如因商家未及时处理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快手规则而产生的商品或资金损失,由商家自行负责。
五、附则
5.1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运营方或有赞可根据法律法规、产品更新、用户体验等调整本规范,并在有赞官网进行公示。
5.3如商家的行为超出本规则所列的范围的,运营方或有赞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视商家行为的恶劣程度、影响、情节轻重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对商家作出相应的处罚,或者清退。
5.4本规范于2021年9月29日首次发布,于2021年9月2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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