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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赞云平台应用上架协议》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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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赞云平台应用上架协议》变更通知

各位用户:

为提升有赞云平台的服务质量,故对《有赞云平台应用上架协议》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新增第四(二)11条:

服务商同意,在创建应用后应当提供如下保障:
(1)产品质量:保证应用在一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交付及售后问题导致的用户投诉次数 < 3次;

(2)产品稳定性:保证产品的可用性在99.95%以上(1-问题时长(天)/365(天));

(3)服务保障

①售后服务能力要求:服务商至少能提供7*8小时以上的售后服务;

②服务商需保证自应用上架起,至少2年内维持应用的正常销售;

③服务商需保证自应用上架起,至少2年内维持应用的正常生产迭代;

④服务商的服务人员>2人。

变更第四(二)12条:

服务商理解并同意,基于有赞提供容器需要支持一定的费用和成本,在遇到如下场景时,有赞将会自动回收应用所占用的容器实例、数据库、缓存、代码、配置信息、API调用权限等资源:

(1)应用创建后3个月内未开发发布完成或者3个月内未成功上架应用市场的;

(2)应用创建后180天内没有新增订购,同时没有正在使用中的商家的;

(3)应用不再维护,且未上架应用市场或已被下架的;

(4)有容器工具型应用连续1年服务商家数少于5家,且应用近1年收入少于20,000元的;

(5)工具型应用只服务于自己店铺的;

(6)有容器工具型应用在应用市场处于隐藏状态的;

(8)未经有赞云平台许可,申请容器为有赞商家做定制项目服务的;

(9)遇到其他有赞云应用市场认为应当回收的场景。

 

此次变更于2022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进行公示,于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

特此通知。

 

杭州有赞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4日

 

 

 

 

有赞云平台应用上架协议

本协议最新一次更新于2022年12月23日,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一. 导语

(一)【审慎阅读】服务商在申请入驻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服务商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服务商应重点阅读。

(二)【签约流程】当服务商按照入驻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入驻程序后,即表示服务商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有赞达成一致,成为有赞云平台“服务商”。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服务商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服务商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二. 定义

(一)有赞:是指研发并提供有赞产品和服务的杭州有赞科技有限公司及现在或未来设立的相关关联公司的单称或合称。 

(二)服务商:指有效申请并经有赞审核同意后,在有赞应用市场发布应用程序或模板作品的发布者。

(三)有赞云:指有赞所拥有、控制、经营的云服务,即基于有赞平台各类电子商务业务的开放,由有赞提供一些软件和支持材料,服务商通过这些软件和支持材料开发应用或设计模板以便服务于自身或服务于有赞平台其他用户或其他非有赞平台的用户。服务商可以通过有赞云应用编程接口调用指定的功能服务,访问由有赞提供的或用户授权的与用户相关的数据和/或来自其他有赞应用程序的数据信息,或者由服务商向有赞提供、回流数据。

(四)有赞应用市场:是指有赞负责运营的应用及模板发布平台。

(五)作品:指应用及模板。其中应用指服务商基于有赞云所开发的软件或服务;模板指服务商基于有赞云模板空间上传的模板。

(六)用户:指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服务商发布或更新至有赞应用市场上的作品的使用者。

三.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一)【协议变更】有赞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产品更新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用户权益等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协议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示并在有赞官网的规则中心板块(https://www.youzan.com/intro/rule/index?from_source=baidu_pz_shouye_0&)。

(二)【协议生效】若服务商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服务商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变更后的协议内容继续使用有赞平台服务;若服务商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服务商应停止使用本服务。有赞及服务商的一切行为、争议应依据具体行为、争议发生时最新生效版本的《有赞云平台应用上架协议》作出并进行解释。

(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服务商确认,服务商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内容不受服务商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若服务商不具备前述与服务商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服务商及服务商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后果。

(四)【补充协议】服务商与有赞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服务商与有赞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与有赞及服务商相关的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服务商使用有赞提供的服务,视为服务商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赞的权利与义务

1.   有赞负责有赞应用市场的平台建设与维护,及应用市场整体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为整个应用市场提供推广工作。

2.   有赞有权就服务商在有赞应用市场发布的作品进行复制、传播和推广,授权用户下载和使用,但应保留作品原有的著作权标识或信息;有赞有权根据其需要对已发布作品的位置进行调整或删除作品。经过发布者同意,有赞可以对作品进行修改和编辑或对第三方转授权,修改或编辑后的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于有赞所有。

3.   有赞不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收益、数据资料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

(1)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导致有赞应用市场系统障碍不能正常运作;

(2)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系统维护等原因而造成的平台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3)   由于政府命令、法律法规的变更、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的命令、裁定等原因而导致的有赞应用商店服务中断、终止或延迟。

4.   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有赞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程度和普通人的知识水平做出判断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作品等信息,终止或暂停向发布者、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1)   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2)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内容包含色情、令人厌恶的内容;

(4)   不正当销售;

(5)   内容包含病毒或被认定为恶意软件、间谍软件。如果发布者作品的内容是因为有瑕疵的或为恶意软件而不能自愿性移除时,有赞有权向发布者收取因移除有瑕疵的或为恶意软件的所有费用;

(6)   有赞可能随时变更或终止有赞应用市场的服务,并无需对行使该权利向发布者承担责任。有赞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电话或信件传送等方式向发布者和用户发出通知,该等通知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5.   鉴于安全性考量,有赞有权自主决定开放的范围,同时,若服务商提供的应用,涉及金融服务、交易类产品、变相和有赞既定业务重合或具有较高商业风险的,有赞保留拒绝向服务商开放的权利。 

(二)服务商的权利义务

1.   服务商承诺其提供给有赞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全。如上述需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服务商除遵守《有赞云平台应用上架协议》外,应同时遵守《有赞云平台服务协议》以及上述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并遵守如下约定:

(1)   服务商应自行负责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合法、有效的作品服务和收费服务,因作品或任何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处罚、诉讼等事项,其责任应由服务商独立承担,并且服务商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使有赞免责或全额弥补有赞的损失;

(2)   服务商开展收费服务必须合法规范,在用户付款之前必须向用户进行明显的提示且获得用户的同意,不得引诱、欺诈、误导用户进行不合理的消费;

(3)   任何含有赌博、色情、诽谤等不合法、不健康内容的服务是绝对禁止的;

(4)   服务商应当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客户服务,解答客户疑问和解决用户纠纷;

(5)   服务商不得利用有赞提供的收付款渠道开展洗钱、贿赂、欺诈、陷害、赌博等非法用途;

(6)   服务商不得将其通过有赞提供的数据接口和权限获取的用户数据或其他从有赞云获得的数据用于交易、披露、提供给第三方或其他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用途;

(7)   服务商在将其作品上架有赞应用市场前,需配合完成应用市场相关测试和检查,提供相应的测试账号和产品说明,并积极响应应用市场相关活动和传播工作。

(8)   服务商在使用有赞云服务的过程中,不得在平台类销售场景中使用任何非youzan.com的第三方域名外链,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快手,抖音,陌陌等,一旦有赞发现的,有权不经服务商同意直接进行屏蔽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有赞或用户造成损失的,服务商还需一并赔偿。在非平台类销售场景下,如微信等去中心化的流量入口等,因服务商配置第三方域名外链的行为给有赞或用户造成损失的,有赞有权要求服务商进行赔偿,且有赞有权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屏蔽。

3.   推广合作

(1)   有赞云可能会开展多种推广活动,为服务商与有赞应用市场均能达到最好的推广效果,服务商在有赞云的推广中需携带有赞标志,若参与有赞官方活动的,需在推广中露出有赞云应用市场;

(2)   有赞云可能会开展各类线下活动,为服务商与有赞应用市场均能达到最好的推广效果,服务商需主动配合参与有赞云各类线上线下开发者培训、开发者大赛、开发者聚会、开发者认证等活动,并积极配合市场推广。

4.   若有赞云开发新功能的,为了保证新功能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服务商,服务商应积极使用有赞云的新功能,进行新接口的测试和联调,并给有赞云产品技术团队提供宝贵的改善建议。

5.   为联动更多的商家,为服务商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服务商应积极参与有赞云开展的面对商家的活动,为商家提供开发者的产品技术解决方案。

6.   服务商需积极配合有赞云的版本升级对接,若无法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升级对接的,服务商需知悉,有赞可能将对服务商的作品作下架处理并终止服务商对商家进行授权服务且不就此承担责任。

7.   服务商及其发布的服务违规或被订购应用用户多次投诉,经核实确实存在服务能力问题的,有赞将依据违规和问题程度给予不同类型的处理,同时暂停所有线上运营推广资源。服务商或其发布的服务违规的,有赞有权对同一服务商(使用同一身份认证信息或经服务市场排查认定多个服务商账号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均视为同一服务商)所涉所有账号和服务实施同等程度的处罚措施,情形严重的,在实施原有处罚措施的情况下,有赞还可对同一服务商所涉所有账号和服务进行服务清除、服务商清退。

8.   用户使用服务商提供的应用和收费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用户和服务商自行协商解决,有赞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为了维护用户权益,服务商授权有赞协助服务商解决用户纠纷。有赞在用户与服务商产生纠纷时将努力进行协调,服务商也应秉承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为用户提供便利,但有赞并不保证协调取得实际效果。有赞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自行判断服务商是否为用户提供了优质、合理、安全的服务;在有用户向有赞投诉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存有问题之时,为了维护用户权益和合作方的长期利益,有赞有权采取向用户退款等措施,对此服务商不持异议。

9.   在服务商提供的作品已经向用户收取费用的情况下,服务商因任何原因退出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或终止服务的,应当依照有赞的要求进行退出结算并开展善后工作。服务商应当本着维护用户权益的原则,对已经购买其作品且尚在服务有效期内的用户提供合理的补偿。如果服务商不能提供合理补偿或与用户达成善后处置方案的,则有赞有权为用户提供补偿,此时补偿费用应由服务商承担。

10. 服务商理解并同意,有赞有权基于对有赞应用市场的类目进行调整和限制,可能会将服务商已上架有赞应用市场的作品或服务做下架处理。

11.服务商同意,在创建应用后应当提供如下保障:
(1)产品质量:保证应用在一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交付及售后问题导致的用户投诉次数 < 3次;

(2)产品稳定性:保证产品的可用性在99.95%以上(1-问题时长(天)/365(天));

(3)服务保障

①售后服务能力要求:服务商至少能提供7*8小时以上的售后服务;

②服务商需保证自应用上架起,至少2年内维持应用的正常销售;

③服务商需保证自应用上架起,至少2年内维持应用的正常生产迭代;

④服务商的服务人员>2人。

12.服务商理解并同意,基于有赞提供容器需要支持一定的费用和成本,在遇到如下场景时,有赞将会自动回收应用所占用的容器实例、数据库、缓存、代码、配置信息、API调用权限等资源:

(1)应用创建后3个月内未开发发布完成或者3个月内未成功上架应用市场的;

(2)应用创建后180天内没有新增订购,同时没有正在使用中的商家的;

(3)应用不再维护,且未上架应用市场或已被下架的;

(4)有容器工具型应用连续1年服务商家数少于5家,且应用近1年收入少于20,000元的;

(5)工具型应用只服务于自己店铺的;

(6)有容器工具型应用在应用市场处于隐藏状态的;

(8)未经有赞云平台许可,申请容器为有赞商家做定制项目服务的;

(9)遇到其他有赞云应用市场认为应当回收的场景。

五. 费用的支付

(一)本条所提及的“有赞支付”是指由北京高汇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汇通)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及账户号管理服务。

(二)服务商向用户提供付费作品或作品内收费服务时,所产生的资金处理服务均通过 “有赞支付”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收款、提现以及开服务商、有赞、有赞云及其他关联业务方之间的分账。

(三)有赞作为PaaS服务能力提供方,有权和服务商约定每一笔订阅费用和订阅费用的分账,并由“有赞支付”完成服务商和有赞之间的分账服务。用户因使用服务商基于本协议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订阅费的,服务商收取订阅费用需要遵守《有赞云应用市场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的内容,且该笔资金将通过“有赞支付”自动划拨至有赞指定的收款账户。

(五)服务商所收入的款项将划入服务商的“有赞支付”账户内,且服务商同意有赞可指示“有赞支付”在资金划入后T+15日(自然日)前无法发起提现操作,有赞云有权根据应用类型调整资金结算逻辑,具体以收支明细展示为准。同时,服务商理解,各银行的资金处理时间可能不同,资金的具体到账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六)在服务商向用户收取费用后,有义务向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六. 数据保护与隐私

(一)服务商有义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保密措施防止泄露和保护有赞及用户的数据安全。针对作品下架后的数据,有赞有权根据业务需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保存。

(二)就服务商使用本服务收集、储存、处理、使用的用户数据和实施任何与这些数据有关的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服务商应当遵守与有赞的数据及隐私相关协议和规则及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服务商搜集和使用用户数据应当制定相关隐私保护政策,这些政策能够清晰并准确地向用户说明服务商收集个人数据信息内容,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何与第三方共享这些信息。隐私政策内容至少要遵从本协议以及有赞的隐私保护政策的要求。

3.   处理用户个人数据时,服务商应当充分告知用户,并取得用户的明确授权,且有赞有权利记录完整的授权内容和有效期,否则服务商只能在运行相关应用程序的操作或功能所需的最小限度内处理个人数据。

4.   对于有赞提供的任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个人数据),服务商需依据有赞提供的要求来使用这些数据,服务商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对有赞提供的数据进行篡改。若有赞明确要求删除有赞提供的数据,服务商应当删除。

5.   服务商应当为用户的数据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用户数据泄露。若用户希望删除自己的用户数据,服务商应当向用户提供修改或删除数据的途径和方法,以便他们可以自行完成修改或删除的操作,同时服务商应当确保相关数据是被彻底删除,无法被还原。

6.   在没有得到有赞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禁止将有赞提供的任何个人数据传送给其他任何国家和个人。所有相关数据的传送都只能在现行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的允许下进行。 

(三)如有赞认为收集、使用用户数据的方式,可能损害用户体验,有赞有权要求服务商删除相关数据:

1.不得再以同样的方式收集、使用用户数据。

2.将该数据匿名化,使其不再成为个人数据。

3.永久性地删除该数据或者使该数据永久不可读取。

4.向有赞提供已将该个人数据删除或已进行匿名化处理的书面确认书。

(四)用户授权给服务商的数据权利属于服务商,用户授权给有赞的运营数据、用户数据等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有赞,且是有赞的商业秘密。未经有赞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五)一旦有赞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有赞基于任何原因终止使用本服务,必须立即删除从有赞获得的全部数据(包括各种备份)。

(六)服务商应自行对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有赞服务器的各类数据信息,在本服务之外,采取合理、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其安全性,并对服务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安装软件、采取加密措施或进行其他安全措施等)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应当向有赞、用户、相关数据保护机构报告任何对个人数据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七)本保密条款将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七. 知识产权

(一) 服务商使用有赞提供服务,即自动授权有赞在有赞及有赞关联的公司网站、宣传资料、媒体渠道等页面及资料上无偿使用服务商品牌、商标等进行展示和宣传,但有赞不得用于有损服务商品牌的用途。

(二) 服务商保证与应用相关的专利、商标、名称、特有标识、装潢、技术秘密、图片等均属于其权利人所有,已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获得了销售商品的合法授权或许可,有权授权并许可有赞为在本协议下目的使用相关知识产权,该授权许可是免费的、非独家的。

(三)有赞或其关联方拥有、使用、许可、控制的或者有赞或其关联方对之享有其他权利的所有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专有权利,包括全部商标、著作权、名称、标识、标志、微信公众号、域名、网站名称、网页、艺术作品、人物形象、专利,例如“有赞”、“有赞应用市场”等,由有赞或其关联方独家拥有并保留。同时由有赞上传、制作、拥有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有赞或其关联公司依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有赞或其关联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在有赞网站上的程序或内容(仅限于由有赞上传、制作、拥有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 

(四)服务商不得恶意申请和注册与有赞及有赞关联方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名称、标识、标志、微信公众号、域名、网页等,用于开展与有赞及有赞关联方实质相同或近似的业务。

(五)若服务商违反本条之约定而给有赞及/或有赞关联方造成损失的,服务商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消除给有赞及/或有赞关联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八. 违约责任

(一)【违约处罚】如有赞发现服务商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或存在有赞认为不适当的行为的,有赞有权按照有赞相关规则或相关法律法规对服务商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断开链接等;

2.   禁止再次入驻有赞云;

3.   禁止与用户之间完成数据授权订阅;

4.   下架/禁止参与有赞云的任何推广活动。

5.   禁止服务商与用户之间的任何授权服务。

(二)【违约责任承担】若服务商违反本协议的保证与承诺而给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自行负责处理由此产生的争议、纠纷、处罚、诉讼、仲裁、投诉、索赔等,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用户、有赞及/或任何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确保有赞免于承受与此相关的任何索赔、责任追究或损失。

(三)【服务终止】即使本服务终止,服务商仍应对使用本服务期间的一切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

(四)【违约公示】有赞可将对服务商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有赞上予以公示。

(五)【违约认定】服务商明确理解并同意有赞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服务商的行为进行单方认定,并根据单方认定结果适用规则予以处理或终止提供服务,且无须征得服务商的同意或进行提前通知。有赞根据相关规则对服务商进行处理后,不免除服务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九. 免责条款

(一)有赞对于本协议项下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于:他人不正当使用应用及其服务,他人非法使用应用以及服务商信息。

(二)服务商明确理解和同意,有赞技术接口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有赞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有赞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有赞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有赞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   系统停机维护;

2.   通讯终端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十. 反商业贿赂

  服务商不得向有赞及其关联企业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则服务商同意有赞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由服务商按(a)年度成交额的30%;或(b)其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有赞进行赔偿。

十一.    协议的解除/终止

(一)本协议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告终止: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双方经协商一致,终止协议。

3.   违约方违反相关规则、条款,守约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

4.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5.   遭遇不可抗力,任一方依据本条终止本协议的。

6.   服务商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有赞取消服务商合作伙伴资格的。

7.   出现其他需要终止合作的情形。

十二.    通知与送达        

(一)【联系方式有效】服务商在入驻有赞云时,应该向有赞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服务商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二)【通知的送达】本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有赞寄送的书面通知,在交邮后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形式还包括但不限于在有赞平台公告、电子邮件、平台站内信、系统信息、手机短信、QQ 消息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通知的情况下,发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三)【法律文书送达】对于在有赞云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服务商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服务商在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成为有赞云用户时生成的账号进行送达,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服务商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法定联系地址或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四)【联系方式实时更新】服务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服务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一)【法律适用】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二)【管辖法院】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有赞与服务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赞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条款独立性】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条款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四)【权利放弃】本协议任何一方于另一方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一方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有赞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