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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推广服务商家开通规则
一、适用范围
1.1《直播推广服务商家开通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适用于将商品通过直播平台推广服务推广至快手渠道的商家(以下简称“商家”)。
二、开通须知
2.1 个人主体不支持开通。
2.2 售卖商品需包含在准入类目范围内,且具备相关资质。
2.3 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4 商家应保证提供的资质、信息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5 运营方或有赞有权根据业务情况需要及商家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允许商家开通此服务。
2.6 运营方或有赞有权在商家开通此服务后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商家提供其他经营资质。
2.7 运营方或有赞将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行业发展动态、消费者购买需求及运营方需要,不定期更新入驻标准。
三、准入范围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是否开放 |
服饰/鞋靴 | 全类目 | 开放 |
箱包/饰品 | 全类目 | 开放 |
儿童服饰/鞋包 | 全类目 | 开放 |
孕产妇用品 | 全类目 | 开放 |
婴童/寝居用品 | 全类目 | 开放 |
童车/童床/餐椅/安全座椅 | 全类目 | 开放 |
玩具/文具 | 全类目 | 开放 |
瑜伽舞蹈/健身/体育 | 全类目 | 开放 |
户外/垂钓装备 | 全类目 | 开放 |
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 全类目 | 开放 |
运动户外鞋服 | 全类目 | 不开放 |
零食/辅食 | 全类目 | 开放 |
美妆/个护清洁 | 美妆 | 开放 |
美妆/个护清洁 | 个护清洁-个护仪器 | 开放 |
手机/数码 | 手机 | 1、Apple(苹果)、小米(MI)、华为(HUA WEI)、荣耀(honor) |
手机/数码 | U盘、存储卡、网络机顶盒、4G/5G上网、无线网络、网卡网络设备、路由器、其他智能设备、智能手表、智能手环、录音笔 | 不开放 |
手机/数码 | 手机/数码/电脑办公-电脑外设-其他外设产品 | 不开放 |
家纺 | 全类目 | 开放 |
家居生活 | 全类目 | 开放 |
家装家具 | 全类目 | 开放 |
汽车用品 | 全类目 | 开放 |
医用保健 |
| 不开放 |
图书文娱 | 教材-教辅 | 不开放 |
图书文娱 | 其余类目 | 开放 |
宠物生活 | 宠物用品 | 开放 |
宠物生活 | 宠物活体 | 不开放 |
工业品 | 化学品 | 不开放 |
工业品 | 其他类目 | 开放 |
食品 | 酒类 | 开放 |
食品 | 营养保健-保健食品 | 不开放 |
食品 | 营养保健-传统滋补-阿胶制品 | 不开放 |
食品 | 其他类目 | 开放 |
生鲜 | 海鲜水产、大闸蟹现货/提货券 | 不开放 |
生鲜 | 其他类目 | 开放 |
珠宝/钟表 | 金银饰、玉石、宝石 | 不开放 |
珠宝/钟表 | 钟表 | 不开放 |
奢侈品 | 全类目 | 不开放 |
鲜花绿植/ | 农用物资-种子种苗 | 不开放 |
鲜花绿植/ | 农用物资-肥料 | 不开放 |
鲜花绿植/ | 农用物资-饲料 | 不开放 |
鲜花绿植/ | 畜牧养殖-养殖器具 | 开放 |
鲜花绿植/ | 鲜花绿植(其他) | 开放 |
鲜花绿植/ | 鲜花绿植(鲜切花) | 不开放 |
趣味玩物 | 全类目 | 不开放 |
房产/汽车 | 全类目 | 不开放 |
虚拟/服务 | 培训教育-教育培训 | 不开放 |
虚拟/服务 | 其他类目 | 不开放 |
跨境 | 全类目 | 不开放 |
二手 | 二手奢侈品 | 不开放 |
二手 | 二手数码 | 不开放 |
二手 | 二手手机通讯 | 不开放 |
二手 | 二手家电 | 不开放 |
二手 | 二手电脑/办公设备 | 不开放 |
四、资质要求
一级类目 | 开店公司证照资质要求 | 品牌及授权要求 | 经营商品所属行业要求 | 特殊类目入驻门槛 |
服装鞋包 | 个体工商户和企业 | 1、品牌入驻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 1、每个品牌需提供至少一份质检报告,质检报告要求:近四年内有效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 | / |
生鲜 | 个体工商户和企业 | 1、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类目不限定品牌入驻,需提交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申请日起已满半年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 | / | / |
食品 | 个体工商户和企业 | 1、品牌入驻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 | 每个品牌需提供至少一份质检报告,质检报告要求:近一年内有效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 | / |
美妆饰品 | 个体工商户和企业 | 1、品牌入驻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 1、美妆需提供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美妆入驻快手店中店指南 |
个人护理 | 个体工商户和企业 | 1、品牌入驻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 1、需根据经营商品提供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 |
家用电器&3C数码 | 个体工商户和企业 | 1、品牌入驻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 1、每个品牌需提供至少一份质检报告,质检报告要求:近一年内有效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 | / |
家居生活 | 个体工商户和企业 | 1、品牌入驻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 1、每个品牌需提供至少一份质检报告,质检报告要求:近一年内有效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 | / |
图书 | 暂不开放 | 暂不开放 | 暂不开放 | / |
其他类目 | 个体工商户和企业 | 1、品牌入驻需提供商标注册证; | 1、需提供经营类目所必须的资质证书 | / |
五、附则
5.1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运营方或有赞可根据法律法规、产品更新、用户体验等调整本规范,并在有赞官网规则中心进行公示。
5.3 商家理解并同意基于商品需要上架至直播推广平台,若直播推广平台等对商品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上架的或者直播推广平台下架商品的,运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如商家的行为超出本规则所列的范围的,运营方或有赞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视商家行为的恶劣程度、影响、情节轻重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对商家作出相应的处罚,或者清退。
5.5本规范于2021年9月29日首次发布,于2021年9月2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