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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规则和实施细则
一、处理流程:
二、受理投诉范围及申诉材料:
(一)受理投诉范围包括:
1、商标侵权行为:发布、销售非商品来源国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或其被许可人生产的商品及其他行为;
2、著作权侵权行为:发布、销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图片、图书、电子书、软件、音像制品等及其他行为;
3、专利侵权行为:是指用户出售的商品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不当侵犯他人权利,包含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
(二)投诉/申诉材料:
1、商标权(商品侵权/店铺名称占用):
1) 商家主体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主体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注册商标证(正、背)、商标续展注册证明(若有)、商标转让证明(若有);
3) 非商标持有人,提供完整链路的授权书。
2、专利权
1) 商家主体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主体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专利证书;
3) 专利的权利要求与说明书;
4)最近一次的专利缴费证明;
5)侵权分析报告(若有);
6) 非专利持有人,提供完整链路的授权书。
3、著作权(非盗图类)
1)商家主体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主体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作品登记证书(若有);
3) 原创文案链接及证明;
4)其他证明文件。
4、著作权(盗图类)
1) 商家主体为公司的提供营业执照、主体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商品原图;
3) 花絮、套图;
4) 模特近期手持身份证正面照(若有)、模特合作声明(若有)。
三、非受理投诉范围:
品牌渠道管理:有赞尊重权利人与其合作伙伴达成的授权协议。对于协议内容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范围的,由合约协定双方解决,有赞不对此进行参与。
四、处理规则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有赞商家不得利用网站服务从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
1、商标侵权行为:
1)假冒注册商标:发布、销售非商品来源国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或其被许可人生产的商品;
2)其他不当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发布、销售的商品及信息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著作权侵权行为:
1)盗版侵权行为:发布、销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包含但不限于图片、图书、电子书、软件、音像制品等;
2)其他不当使用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3、专利侵权行为:
指用户出售的商品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不当侵犯他人权利,包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理
类型 | 定义 | 处理 |
商标侵权 | 一般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首次违规扣除3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店铺降权2天; |
(2)同一用户再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视为重复侵权,扣除5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店铺降权4天; | ||
(3)同一用户首次投诉后被告知已受理或处理结果后反复投诉成立,扰乱平台投诉秩序,违规扣除9分/次,店铺降权5天; | ||
严重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第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12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店铺降权7天; | |
(2)同一用户多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店铺禁止销售7天; | ||
(3)同一用户假冒品牌方名义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店铺禁止销售7天; | ||
(4)同一用户被两项及以上类型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店铺禁止销售7天; | ||
(5)店铺内≥50%商品侵权,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6)用户提供投诉或申诉的初步证据为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授权证书、外观专利权证书等投诉或申诉成立,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恶意侵权 | (1)明知或应知被投诉方有品牌授权且产品来源合法,故意打击平台内同类产品销售,恶意品牌竞争的行为投诉成立,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2)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意投诉或申诉,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3)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无品牌方授权或授权已失效(含品牌方取消授权或授权时间已过期等情况),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著作权侵权 | 被投诉一般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首次违规扣除3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屏蔽全店商品2天;其中,同一用户被“商品盗图”投诉成立,侵权图片<3张,扣除5分/次,删除该商品信息,店铺降权4天; |
(含图片侵权) | (2)同一用户再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视为重复侵权,扣除5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店铺降权4天; | |
| (3)同一用户首次投诉后被告知已受理或处理结果后反复投诉成立,扰乱平台投诉秩序,违规扣除9分/次,店铺降权5天; | |
严重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第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12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店铺降权7天;其中,同一用户被“商品盗图”投诉成立,侵权图片≥3张,扣除21分/次,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店铺降权15天; | |
(2)同一用户多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店铺禁止销售7天; | ||
(3)同一用户假冒品牌方名义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店铺禁止销售7天; | ||
(4)同一用户被两项及以上类型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店铺禁止销售7天; | ||
(5)店铺内≥50%商品侵权,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6)用户提供投诉或申诉的初步证据为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授权证书、外观专利权证书等投诉或申诉成立,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恶意侵权 | (1)明知或应知被投诉方有品牌授权且产品来源合法,故意打击平台内同类产品销售,恶意品牌竞争的行为投诉成立,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2)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意投诉或申诉,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3)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无品牌方授权或授权已失效(含品牌方取消授权或授权时间已过期等情况),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专利权侵权 | 被投诉一般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首次违规扣除3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店铺降权2天; |
(2)同一用户再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视为重复侵权,扣除5分/次,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店铺降权4天; | ||
(3)同一用户首次投诉后被告知已受理或处理结果后反复投诉成立,扰乱平台投诉秩序,违规扣除9分/次,店铺降权5天; | ||
严重侵权行为 | (1)同一用户第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12分/次,警告同时下架相应商品信息,店铺降权7天; | |
(2)同一用户多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店铺禁止销售7天; | ||
(3)同一用户假冒品牌方名义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店铺禁止销售7天; | ||
(4)同一用户被两项及以上类型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除24分/次,店铺禁止销售7天; | ||
(5)店铺内≥50%商品侵权,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6)用户提供投诉或申诉的初步证据为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授权证书、外观专利权证书等投诉或申诉成立,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恶意侵权 | (1)明知或应知被投诉方有品牌授权且产品来源合法,故意打击平台内同类产品销售,恶意品牌竞争的行为投诉成立,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2)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意投诉或申诉,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3)明知自己售卖的产品无品牌方授权或授权已失效(含品牌方取消授权或授权时间已过期等情况),扣除48分/次,清退分销市场; | ||
不文明投诉(申诉)行为 | 用户投诉或申诉时因公共道德缺失做出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举止和动作,首次违规扣除4分/次,店铺降权2天;再次违规扣除9分/次,店铺降权5天;情节严重的,清退分销市场; |
提示:
1、“同一用户”:指同一店铺编号。
2、“同一知识产权”:指同一个投诉账号就同一个知识产权发起的投诉。如:投诉人侵权同一个“有赞”商标。
3、“投诉成立”:指用户被某一知识产权投诉,在申诉期内未提供申诉材料或提供申诉材料但是申诉失败。
4、“日”/“天”:指自然日。
5、用户被扣分处理后,如投诉方撤销投诉,或用户申诉成功,则恢复用户由于该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被扣除的相应分值。
6、每项侵权行为扣分均会被记365天。
7、扣除累计48分的用户关闭账号。
8、针对投诉处理结果,每个用户有一次复议申诉的权利。复议申诉渠道:ipr@youzan.com。
9、有赞保留以上处罚措施的最终解释权,同时保留与之相关的一切权利。
10、分销商品因涉及到知识产权侵权导致分销商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该责任由供货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