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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推广服务商家经营规则规范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直播推广服务商家经营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适用于通过直播平台推广服务将商品推广至快手渠道的商家(以下简称“商家”)。
第二条本规范作为《直播平台推广服务协议》的补充,商家在确认《直播平台推广服务协议》时应通过其中的链接打开本规范并仔细阅读。为方便管理,运营方委托有赞代为执行本规范。本规范中相关用语,如无特殊说明,与《直播平台推广服务协议》项下用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三条运营方将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规则规范的规定、消费者和商家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直播推广平台、有赞记录的相关信息对行为是否属于违规行为做出认定及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
第四条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运营方有权根据商家行为的恶劣程度、影响、情节轻重等多方面综合考核,对商家做出相应的处罚,但运营方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商家应同时遵守与有赞、运营方所签订的各项协议以及相关规则规范。
第六条 运营方有权变更本规范并在有赞官网规则中心以公告,若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第七条有赞及运营方有权对商家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规范、协议等进行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经营
第八条服务开通
商家理解并同意,开通直播平台推广服务,需要符合《直播推广服务商家开通规则》。
第九条 资料文件提供
(一)商家应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许可证明文件、授权文件、检测报告、商标注册文件、报关单、商品来源证明、采购凭证、来源地等)等真实、合法、有效、准确。运营方或有赞有权对该等信息和文件进行审核,但运营方或有赞的审核并不代表对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的确认。
(二)商家提供的资料文件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应及时通知有赞及运营方,确保提供给有赞及运营方的资料始终为真实、合法、有效、准确。
第十条 商品发布
(一)商家应保证发布的商品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准确,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公序良俗,包括但不限于:
1、商品信息不存在虚假宣传、描述不符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
2、商品信息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合法权益等的情况。
3、商品信息真实,并在有效期内。
(二)商家应当保证履行“如实描述”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商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活动页面等推广渠道中,应当对其所发布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际出售的商品一致。若信息发生变更的,商家应当及时予以变更。
第十一条商品
(一)商家保证为商品的合法所有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商家保证向用户提供的商品为相关品牌正货,非假货、水货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产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三)商家应保证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与寄给运营方的样品一致。
(四) 商家应保证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不得为失效、变质或临界保质期的商品(临界保质期是指商品剩余有效期距离有效期截止之日的期限小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第十二条 物流
商家应遵守《直播推广服务商家发货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承诺时效内完成发货及揽收。
第十三条 消费者保障
(一)商家应遵守《直播推广服务商家发票管理规范》,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二)商家同意依据《直播推广服务售后服务规则》进行售后服务。
(三)商家同意依据《直播推广服务交易纠纷处理规则》处理在快手产生的交易纠纷。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违规处理
(一)商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运营方或其委托方将根据事实证据按《直播推广服务违约/违规管理规范》等规则的相关内容对商家进行违规行为管理。
(二)除本规范约定处置外,若商家违反协议或相关规则规范或由于商家原因导致运营方及或有赞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经济损失、对外支付的赔付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的,商家应当进行全额赔偿。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 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于2021年9月29日首次发布,于2021年9月2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