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赞分销平台交易模式升级和交易手续费补贴调整
因端午佳节即将来临,为保障系统稳定,原定于6月1日0时起的升级,调整为6月11日0时起。
各位供货商:
新电商法的实施,对分销商资质和经营范围做了规定。有赞分销平台于2019年1月19日开始对分销业务进行了积极的“合规升级”探索,明确了分销商品的“推广代收”合作模式:整单收款到供货商,供货商再向分销商分佣,分销商仅承担推广职责。
由于交易模式的升级,原有的“买家付款单”、“分销采购单”、“分销佣金”的业务结算逻辑,已不适用。
鉴于此,自2019年6月1日0点起:
1、分销业务“合规升级”,全平台合作模式统一调整为“推广代收”;
2、每笔分销订单产生的0.6%订单交易手续费,将按照“买家付款单”金额收取,由供货商承担;
3、之前,“买家付款单”减去“分销采购单”得出的“分销佣金”需要收取的0.6%的交易手续费,一直由分销平台以补贴的形式代为承担。鉴于交易模式已升级为供货商“先收后分”,整个资金结算方式已发生改变,之前的分销佣金关联的交易手续费,我们将不再补贴;
-之前:消费者支付100元,分销商店铺待结算金额收到100元,再由系统支付80元采购单金额给供货商;
-之后:消费者支付100元,分销商店铺待结算金额收到替供货商代收的100元,由系统将100元支付给供货商,返推广佣金20元给分销商。
4、普通供货商的1%平台服务费将按照“买家付款单”金额收取,由供货商承担。订单结算阶段,供货商向分销商支出“分销佣金”时,我们会将分销佣金部分的1%平台服务费,以“平台返佣”的形式,实时结算到供货商店铺余额。这一形式属于“先收后返”,与前期按照“分销采购单”金额收取平台服务费的最终数值无差异。推荐供货商的单独议定的平台服务费也遵循前述的收费方式和“先收后返”原则;
5、加入有赞担保的供货商,每笔订单收取的0.5%有赞担保服务费,将按照“买家付款单”金额收取。
举例说明:
消费者小明购买了分销商A的100元商品,消费者支付100元,分销商A代收货款100元,供货价80元,那么结算时,是按以下逻辑进行交易结算。
基本计算规则:手续费在订单结算时收取,如果在结算后产生退款,手续费无法退还。
有赞分销平台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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